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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煤质分析仪器需要在浅壁坩埚中称取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置于自动工业分析仪的加热炉内,在105℃~110℃干燥氮气流中加热至质量恒定。
将干燥后的煤样在氧气流或空气流中按规定的速度加热到815℃±10℃灼烧至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的百分数作为灰分。
在挥发分坩埚中称取定量的空气干燥煤样在900℃±10℃下,加热7min,以减少质量占样品的百分数减去该煤样空气干燥水分含量作为煤样的挥发分。
挥发分的测定可采用复式法也可采用单式法,可选用具有卧式环状炉型或立式管状炉型的全自动工业分析仪。
选择若干个质量相近的带有严密盖的挥发分坩埚,放在900℃±10℃高温炉内灼烧至质量恒定,放在干燥器中备用。
从干燥器中取出若干个已灼烧至质量恒定的带盖挥发分坩埚,放在坩埚架上,仪器自动称出空坩埚的质量,称准到0.0002g。
取出粒度小于0.2mm的空气干燥煤样1g±0.1g均匀摊平在坩埚底部,盖上盖,使其配合严密,仪器自动称出每个盛样坩埚质量,称准至0.0002g。应按仪器说明书要求留出一个或多个空坩埚进行空白试验,以确定和校正浮力效应值。
将装有样品的带盖坩埚送入900℃±10℃恒温区内,准确加热7min,仪器自动称出盛样坩埚质量,称准至0.0002g。
坩埚刚放入时,炉温会有所下降,但应在3min内使炉温恢复到900℃±10℃,否则试验结果作废。加热时间包括温度恢复时间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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